搖頭丸常見的種類及成份及效用有那些?(超超急件,做報告用)
如題超級火急知道的人煩請給一下答案做報告需用....謝謝大家~~~^^
「搖頭丸」是 MDMA(3
4¾ methylenedioxymethampjetamine) 的俗稱 MDMA是安非他命類的毒品
別名「快樂丸」、「綠蝴蝶」、「忘我」、「亞當」、「狂喜」 作用時間約8小時
在24小時內由腎臟完全排出 衛生署在民國八十七年將之列為第二級毒品 搖頭丸的主要成分是冰毒
是冰毒的一種。
冰毒的成分是甲基苯丙安
純品很像冰糖
販賣者制作成各種規格的片劑、丸劑
就是搖頭丸 使用搖頭丸後生理上會產生心跳變快、呼吸加速、血壓升高、精力旺盛、情緒亢奮、幻覺 使用搖頭丸劑量過多
會噁心、嘔吐、口乾、牙關緊閉、肌肉僵硬、視覺模糊 對潛伏有精神異常者
易誘發精神病的發作 長期使用MDMA
不但會上癮
更會造成腦部神經損傷而產生記憶減退、妄想、幻覺及精神分裂症等現象 警方查獲的搖頭丸種類
包括藍色閃電、橘色皇冠、綠色三角S、綠色鱷魚、藍色SKY、淡藍色唐老鴨、淺藍色蝴蝶等二十八種形態搖頭丸 搖頭丸近來在PUB、舞廳被濫用 1999 年總緝獲量為 4890公克(約一萬六千餘粒)
但2000 年一至七月
就已達4728 公克 2002 年警方統計
台北市1個週末
吸毒者大約要吃掉2萬顆的搖頭丸 藥物濫用諮詢及輔導機構 行政院衛生署 (02) 2321-0151 轉 醫政處 (分機256) 或 藥政處 (分機396)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 (02) 2397-5006 轉 2121 (02) 2395-2279 中華民國反毒運動促進會 (02) 2381-5225 台北榮民總醫院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 (02) 2875-7524 台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 (02) 2511-0866 台北市立療養院成癮防治科 (02) 2728-5791 財團法人基督教晨曦會 (02) 2927-0010
揭開快樂丸的面紗 資料出處:管制藥品管理局/管制藥品簡訊 第八期 2001.07 台北市立療養院高百源藥師∕耕莘醫院符永豐主任∕台北市立療養院張信男主任 快樂丸的正確英文名稱是Ecstasy
目前國外大約有二十家以上的地下藥廠生產
成份顏色不一
其它成分為:25-Dimethoxy-4-bromamphetamine (DOB )、N-Methyl-(1
3-benzodi-oxol-5-yl)-2-butanamine (MBOB )、3
4-Methylene-dioxyamphetamine (MDA)、3
4-Methylene-dioxy-N-ethylamphetamine (MDE)、3
4-Methylene-dioxy-N-methamphetamine (MDMA )及其它賦形劑
而MDMA只是其中主成份之一
也有添加入ephedrine 、caffeine 等成分
來提高其作用的強度;在台灣
濫用的使用者稱快樂丸名「搖頭丸」、「綠蝴蝶」、「狂喜(Ecstasy)」、「亞當(Adam)」、「忘我」、「MDMA(3
4-Methylene Dioxy MethAmphetamine)」等
其具有中樞神經興奮作用
同時也具有幻覺作用
通常以口服錠劑或膠囊劑型在市面上流通
也是國內目前濫用情形嚴重的俱樂部用藥之一;然而
目前國外學者對於MDMA 的應用及影響是眾說紛云
有部份學者強調其醫療作用的潛在價值
但是其對身體、心理的影響
以及被濫用的程度
則是再再地提醒著我們需以更嚴謹的態度來面對MDMA 所可能造成的影響
所以有必要更進一步去探索MDMA 。
背 景 「MDMA(3
4-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
最早是在1914年時的德國Merck 藥廠專利合成的一種強力食慾抑制劑
但在德國專利過期後即停止生產。
然而
在1970年代後期及1980年代時
由於低劑量的MDMA 能使人鎮靜、自信的作用
被心理治療者使用當作協助個案放鬆進入療程的輔助劑。
到1980 年代中期
MDMA使用者主要侷限於單獨或小型約會
後來逐漸在美國達拉斯等地的酒吧等聚會場所販賣。
1980年代後期MDMA在英國已擴及至跳舞俱樂部及Pub加劇濫用情形下
造成中毒及死亡案例的顯著增加。
1985年6月
鑑於MDMA的濫用成癮加劇
為避免其氾濫及可能造成的生理、心理依賴及傷害下
在美國被列為具高濫用性、禁止醫療用途的第一級管制藥品
並於1988年3月
永久列入第一級管制藥品。
此後
MDMA均在非法途徑中流通。
MDMA除了在美國、歐洲造成流行外
亦在香港、印尼、澳洲等地造成濫用。
國內曾在85 年9月間發現首例濫用MDMA藥物確定病例
同年10月警方查獲4000多顆由新加坡進口以「快樂丸」名義進口的MDMA
為防範以免造成危害
行政院88年12月8日公告將搖頭丸列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級之管制藥品」
相關刑責為「製造運輸販賣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意圖販賣而持有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施用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持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濫用危害性及毒性 由於MDMA(3
4-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 屬中樞神經興奮劑(Central Nervous stimulants)及幻覺劑作用
主要藥理作用是令神經元釋出dopamine
因而產生興奮感及幻覺
除了dopamine的釋出作用之外
還有serotonin的回收抑制作用
但也因此非常容易引起精神病。
服用MDMA之後
可使腦神經傳遞物質—血清素(Serotonin)的分泌增加
並阻斷血清素的再吸收
而造成該神經傳遞物質的急速消耗
因而使施用者出現憂鬱、焦慮、疑神疑鬼、注意力不集中、記憶障礙及睡眠等問題。
動物實驗證實
MDMA對中樞神經是具有毒性的
而且對女性的影響甚於男性。
使用時在生理上的影響包括:肌肉緊張、牙關緊咬、噁心、昏暈、視線模糊、畏冷及冒汗等。
此外
因為MDMA 具有興奮作用
可以使心跳變快(cardiac dysrhythmia)、血壓上昇、體溫增高(hyperthermia)
亦可能因而造成脫水(dehydration)、橫紋肌溶解(rhabdomyolysis)、急性腎臟或心臟衰竭等病症。
由於MDMA 可以影響中樞神經的作用
強化感官反應
並使眼球產生不自主的轉動
所以會令施用者更容易受到週遭環境的刺激
而有劇烈的反應
如在舞會中
隨音樂節奏大幅擺動身體及晃動頭部等
故而有搖頭丸的別稱。
除了精力充沛
興奮
最重要的是會產生一股人際間強烈的親近感。
對許多生性害羞的人而言
這是一種空前未有的解放感
但是接踵而來的是造成使用者心肌收縮上升、心跳速率加速、血壓升高
Na 排出加速(hyponatremia )而造成脫水、休克。
長期使用MDMA會導致不良影響
例如:持續使用1 至2 星期
可使人出 現混淆、疲憊、記憶力受損、睡眠出現問題、牙關緊閉、視幻覺、高血壓、顫抖、憂鬱、或腎臟、心臟等問題。
加上不同種族對MDMA的代謝率有所不同
而且長期使用會在體內堆積
更減緩MDMA的代謝率
而使其影響更鉅且更持久
因此其傷害性實在是不容忽視
特別是對於那些經常使用以及高劑量的人而言。
傳統的搖頭丸
是指由MDMA、MDA等致幻性苯丙胺類化合物所構成的毒品。
MDMA
即3
4-亞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MDA
即3
4-亞甲二氧 基安非他明;MMDA
即3-甲氧基-4
5-亞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
等等。
搖頭丸外觀為圓形、方形、棱形等形狀的片劑
呈白色、灰色、粉色、藍色、綠色等多種顏色。
這類毒品具有明顯的中樞致幻、興奮作用。
在我國
因吸毒者濫用後會隨著音樂劇烈地擺動頭部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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