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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撫養費■

請問--未婚單親媽媽是否要給予孩子生父■撫養費■孩子生父~當初到女方住處直接搶走小孩!女生後來去向男方討ˋ結果對方報警說啥我朋友私闖民宅...吶當初他來我朋友家討小孩是算啥阿?男方和女方討每個月的撫養費!我想反問!戶籍資料小孩子是跟我姊妹的ㄟ !又沒婚姻關係!憑什麼抱走來討錢!我們寧願自己養 他赴我們一半的錢!憑什麼強抱走孩子之後來討錢!而且男方前妻生了2個孩子!沒能力撫養!想藉由我朋友生的這胎!多少凹一些錢!其實有給這孩子花嗎ˋ都不知道!如果我們支付撫養費!請問可要求對方給我們每個月撫養金的支出明細嗎?因為懷疑只是要來要點錢!根本不是給孩子花費!因為當初男的窮到連500都跟我借錢!哪來能力撫養原本前妻生的孩子!另外ˋ男方有資格討這個小孩的監護權嗎?男方負債累累信用破產!包括被討債的去家裡甚至家附近噴漆警告!這樣的一ㄍ生父可以擁有小孩子的監護權嗎!此外當初女方討小孩的時候!警方那邊有兩筆紀錄!證明並非我朋友放棄撫養的!男方告我朋友不照顧孩子丟給他..天地良心!!5/7號我要去當他證人!請問什麼證詞說法對我朋友ˋ女方有利呢?PS 女方本來就要撫養這小孩!不然當初早過到男方名下了ˋ如今貝強行帶走ˋ再一起的當時還受盡對方父母汙辱ˋ當初還沒錢駐租房子在外ˋ住我家ˋ小孩子戶口還千到我名下!證明當初生下來男方還是同居關係根本就沒意願要這小孩!強行抱走的原因是來討錢吧{感覺項勒索}因為實際枝出 到底是否花費此小孩不得而知ˋ但是我們不願意撫養對方前妻生的吧!拿錢給他當生活費ˋ神經阿!小孩子應該環我們了吧ˋ...
你好:建議你通報社福單位

因為孩子目前的情形為『未婚生之子女』

而且監護人是你朋友

你也可以要你朋友向法扶基金會尋求援助法扶基金會如欲申請法律扶助

請您直接至各地分會預約申請

法律扶助基金會在全國有二十個分會為您服務!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地址:10644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全國法扶專線:(02)6632-8282 (量量善惡

幫你幫你)電話:(02) 2322-5255傳真:(02)2322-4088Email: legalaid*laf.org.tw網址:www.laf.org.tw希望能對你朋友有所幫助。

加油!


照理說小孩出生報扶養時你是報媽媽監護ㄅ是報共同監護應該是歸女方ㄉ~ㄅ過你ㄎ以打電話到地方ㄉ區公所問~問他們是ㄅ是有法律免費ㄉ資訊服務.再問詢問ㄉ時間那一個律師比較了解撫養ㄉ問題~因我之前有在南港區公所問過~
這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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