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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國宅一定要在當地設有戶籍者?

我媽住在雲林 我跟我妹妹在桃園租房子5年了 但我想在桃園想買國宅 我媽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重度)這有符合條件嗎
國宅承購相關作業申購國宅須具備下列資格:一、年滿二十歲

在當地設有戶籍者。

二、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者。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不受此限: 1.年滿四十歲無配偶者。

 2.父母均已死亡

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且均無自有住宅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三、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

均無自有住宅者。

四、符合行政院公告之收入較低家庭標準者。

註:欲申購基隆市安樂四期二、三標社區、光華國宅社區、新竹市空軍三村(A.C區)、光復國宅社區、公學新村甲、乙區國宅社區、台中市國安、田心國宅社區、台南市新興二、三期高層、果貿二村、實踐三村國宅社區及桃園縣明駝一村、陸光四村、建國國宅社區者

不受申購國宅資格之限制。

如何提出申購1.向當地縣市政府國宅單位洽詢及填寫申請書表2.檢附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之全戶財產查詢清單.(請至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檢附)3.排定日期通知符合資格之申請人選位及繳交定金.4.限期繳納配合款後

交屋進住. 參考資料 桃園城鄉發展處: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previe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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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凱衛(52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