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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所得稅試算
我今天拿到公司給我二張扣繳憑單1張:代號92 給付總額6259元1張:代號50 給付總額427719元 扣繳稅額5819元 給付淨額421900-----------------------------------------免稅額77000元 全部扣除額173000元-----------------------------------------6259 427719=433987-77000-173000=183987x6%=11039-5819=5220元因此小弟今年要繳5220元請會算的幫我看看有算錯嗎小弟沒什麼可扣的請問勞保與健保約10773元可扣在裡面嗎
是183978*6%=11039-5819=5220元........你還要再繳
以上是採用標準扣除額申報。
若你用例舉扣除額申報才可以扣除勞保健保費。
您有下列單據
超過標準扣除額單身7.3萬元
夫妻14.3萬元就可適用列舉扣除額申報。
(1)捐贈(綜合所得總額 20 %為限)(2)保險費(含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
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
每人每年扣除2.4萬元
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萬元者
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
(3)健保費 (不受金額限制
須檢附收據正本或保險費繳納證明書正本)(4)醫療及生育費(沒有限額
須附單據)(5)災害損失 (遇有災害損失報請國稅局勘查) (6)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支付之利息應先扣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
以其餘額申報扣除
且 每戶以 30萬元為限。
)(7)房屋租金支出 (每戶以12萬元為限) 第(6)及(7)兩者只能擇一申報扣除若你有保人壽或年金保險
這個部份保險公司會將你投保的繳費證明寄給你
以便申報
但若你的列舉扣除額單據加起來沒有超過7.3萬元的話
適用一般標準扣除額。
參考資料
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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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40411076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